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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我们结婚七年了,有个儿子,但是我们没有结婚证,但是丈夫瘫痪了三年,我该怎么办?我想要抚养我孩子的权利。我想问,我的婚姻成立了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2-23 13: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一)重婚罪的概念和构成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由于重婚罪具有对合(偶)性的特点,单个人不能构成,因此,本罪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二是相婚者。
    4、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具体表现为:
    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第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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