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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判刑故意伤害,我不服气,那时候我先被另一方把脸搞破,我也踹了另一方一脚,造成我故意伤害罪,另一方是女士,那时候另一方去医院体检,結果另一方免伤,过着两月,另一方带伤,我觉的这伤无所谓,刑事辩护律师你看看,我想要平反,通过率大约有是多少我判刑故意伤害,我不服气,那时候我先被另一方把脸搞破,我也踹了另一方一脚,造成我故意伤害罪,另一方是女士,那时候另一方去医院体检,結果另一方免伤,过着两月,另一方带伤,我觉的这伤无所谓,刑事辩护律师你

刑事辩护 2019-12-26 1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涉嫌故意伤害罪是指欲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的案件。构成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有伤害行为;
    2、构成轻伤以上的损害后果;
    3、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公民,都不是罪犯,牵扯到犯罪,涉案人员,也只是涉嫌犯罪,属于犯罪嫌疑人。
  • 中国法律对精神病人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理?关键是打人时是否有精神病,如果有,由其监护人承担,没有,由他本人承担。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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