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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签份协议书,当在夫妻关系中,男性外遇家庭暴力,女性将有支配权明确提出离异,资产小孩归女性全部,负债归男性全部,男性需净身出户,离婚之后,男性还需一月给小孩5千左右的赡养费,直至小孩成家立业是否要是彼此同意签订协议按拇指就能有法律认可想签份协议书,当在夫妻关系中,男性外遇家庭暴力,女性将有支配权明确提出离异,资产小孩归女性全部,负债归男性全部,男性需净身出户,离婚之后,男性还需一月给小孩5千左右的赡养费,直至小孩成家立业是否要是彼

离婚 2019-12-21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即调解书生效时间为送达当事人之后。法院主持当时人进行调节达成协议时,该协议并不是立即生效的,在法院制作调解书和送达之前,当事人都有权利反悔。
     以房屋买卖协议为例, 房屋买卖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只签字或者只按指印,也可以即签字又按指印,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是指夫妻就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后,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约定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指夫妻双方)效力与对外(指第三人)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处分的原则界限。
    有了它,如果丈夫向妻子借钱不还,妻子有权利持借据和财产约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归还借款。当然,这种情况多数只在夫妻感情破裂,进行财产分割时才会发生。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由此可见,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并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的一般原理,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合致,通过约定来安排夫妻未来财产的分割,对夫妻双方当然具有约束力。因此,《婚姻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但是,在涉及第三人利益时,由于夫妻财产约定没有公示,就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利益,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夫妻财产约定须为第三人所明知的,才能发生对外效力,对第三人发生法律约束力。
    因此《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亦即,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应先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用夫妻共有财产和另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一些另类“婚前协议”,协议中并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等普通条款,取而代之的是谁做饭、谁喂狗、夜不归宿要交“空床费”等另类条款。  法律专家指出,对于另类“婚前协议”,有些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涉及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丈夫夜不归宿,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缴部分工资的生活费以供家用,违反则受财政惩罚”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也有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依照“婚前协议”得到赔偿或因“婚前协议”引起双方矛盾的事例。因此,新人们最好在签订这种另类“婚前协议”时先考虑清楚,不可把这种另类“婚前协议”当成儿戏。
      对于婚前协议是否有法律上的效力,婚前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如何界定等问题,主要还是看男女双方所列举的婚前协议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公序良俗。只要双方的婚前协议约定在合法的范围内,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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