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劳动合同于11月5日到期。如果公司不续约,赔偿将如何计算?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零四个月,如果我被提前裁掉了,报酬是怎么计算的?

合同纠纷 2019-12-21 2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情形下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即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其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即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原因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延长工作时间的事实,经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行为。   法律温馨提示:   在现实中,确实有的单位因资金周转、经营困难等原因发生不能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情形。但是单位在拖欠工资之前,必须明明白白将实际情况告诉劳动者,并以最大限度尽快补发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同时还要保留已告知劳动者的证据,例如员工大会记录等。否则一旦被劳动者告上法院,就有可能向此案中的信息公司这样,被判向员工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要了解更多劳动法相关,请点击:劳动法
  • 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法定情形,职工所受伤害都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享有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客观上存在工伤事故,就会在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工伤保险赔偿关系,即使工伤事故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不影响受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其次,侵权之债成立与否,与被侵权人是否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无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凉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