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妻子不离婚就和另一个男人住在一起是违法的吗?

离婚 2019-12-24 0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法律不鼓励、不提倡,但并不构成犯罪;  
    2、如果并非自愿同居,则涉嫌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  
    3、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共同生产或经营所得可以要求公平分配,一方不能分割另一方的个人所得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同居关系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这也就意味着当事人无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第二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滁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