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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四十多岁时,他把父亲和叔叔分开,三个家庭过着各自的生活。父亲征得爷爷的同意,在爷爷的菜园上盖了一所房子。房地产证是我父亲的。后来,爷爷长大了,他把自己的地树给了两个儿子,两个儿子轮流抚养。现在爷爷死了,奶奶还活着。叔叔现在想分割他父亲的房子。他有权分割它吗?爷爷四十多岁时,他把父亲和叔叔分开,三个家庭过着各自的生活。父亲征得爷爷的同意,在爷爷的菜园上盖了一所房子。房地产证是我父亲的。后来,爷爷长大了,他把自己的地树给了两个儿子,两个儿子轮流抚养。现在爷爷

房产纠纷 2019-12-25 05: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房屋共同共有是房屋产权的常见形式,共同共有的房屋是基于共同劳动或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在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房屋共同共有有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权和家庭共有房屋所有权两种,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利。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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