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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早已完婚十一年了,小孩也十周岁以上了,结婚前他总有好赌的喜好,仅仅赌的很少,还工作中,可近期两年基础要以赌谋生,如今赌的一屁股债,常常争吵,劝他去工作中他也没去,确实不愿和他过下来了,我想问一下我假如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离异,该提前准备哪些原材料呢?诉讼离婚价格多少呢?我俩早已完婚十一年了,小孩也十周岁以上了,结婚前他总有好赌的喜好,仅仅赌的很少,还工作中,可近期两年基础要以赌谋生,如今赌的一屁股债,常常争吵,劝他去工作中他也没去,确实不愿和他过下来了,我想问一下我

离婚 2019-12-24 0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涉外离婚管辖
    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均适用我国婚姻法。

    二、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
    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例如: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有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三、涉外离婚的子女抚养
    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
  •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分割房产是,通常可以由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获得其支付的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由双方将房屋售卖后,将离婚时的房产售卖的金额进行分割,并且需要依照法律手续进行相关材料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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