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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怎么讲,反正现在要跟我离婚,就因他在外面有外遇,他人很精明,就以没感情为由,没有一点证据,不知能得到赔偿吗?真的离婚他又跟我说:(他一直在想我们可以好好的分开,不要闹到法庭上)这句话的原因是怕他爸妈反对,因为我没有过错

离婚 2018-08-24 1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男方因为与他人同居,或者家暴等过错造成离婚,女方可以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一年内主张得到相应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 可以先由双方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共用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双方无法达成离婚,或一方不愿离婚,可以由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一、依现行法律规定,没有任何补偿;
    二、依现行法律规定,女方生育功能障碍也不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
    三、现行《婚姻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根据婚姻法 赔偿要求是可以的。  
    四、什么条件下赔偿能得到支持?  除上述情形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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