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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给人贷款担保,过三年了没还,今日才了解他没还给有义务吗

债权债务 2019-12-23 2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帮助别人做担保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就要负责这笔借款的偿还承担责任。说到现在每月都结算利息,就说明债务人承认这个债务,诉讼时效没有过期。你要做的事情应该是两件,一是要求和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全部债务,二是做好自己承担归还借款的准备。
    当然,如果你为借款人归还清了欠款之后,你可以搜集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之前所垫付的全部金额。
  • 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情形
    1、涉外保证合同已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在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在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指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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