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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就是甘肃群众??我驾照限速扣满12分??早已学习培训已过??能考的士职业资格证吗

交通事故 2019-12-23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应用市场搜索e修智选或者关注exiuzhixuan)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方能继续上路驾驶。
    驾驶证扣分超过12分已不具有合法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从业资格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
    申请首先向辖区运政管理机关提申请并填写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式三份携身份证、驾驶证、结业证(限20044月1持驾驶证)及《业资格证》(限增驾)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同版1寸彩色照片5张申请表登记表由辖区运管所初审合格盖章效
    (二)报名受理
    申请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报名培训科审查申请登记表(二份)及相关资料审查合格配培训资质驾校培训并收取考试费工本费
    (三)职业培训
    1、申请培训资质驾校报名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及身份证、驾驶证、结业证复印件交驾校存档
    2、申请项目增驾原业资格证交给驾校由驾校交培训科
    3、驾校按《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计划与教纲》规定内容、课市运管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四)业资格考试
    1、由市级运政管理机关组织理论考试实操考试考试结束公布考试绩理论考试及格者能参加实操考试
    2、考试合格补考;补考仍合格30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 交通事故扣留驾驶证要扣的期限根据下列规定可以得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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