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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结婚,女性未达结婚年龄,未提交结婚证明书。 现在女性不想在一起。 彩礼可以回去吗?

离婚 2019-12-24 14: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国家婚姻法现在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认定,
    规定是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生活,没有领取结婚证,国家也承认为夫妻关系!之后在一起生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是夫妻,不是夫妻关系,就没夫妻间法定权利义务,不能继承。
    《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财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他们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人,是按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而不论继承人年龄、婚否等。
    故已婚和未婚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如未婚继承人还未成年,在分配财产时还应当予以照顾。
  • 没办理结婚证,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
    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 如果女方年龄不达二十周岁,是办理不了结婚登记的。只有达到二十周岁,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才会发给结婚证。如果男女双方在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办理了结婚登记,那双方的婚龄应从双方已达法定年龄的当日开始计算。
    如果女方已经怀孕,可将孩子生下来后再办理结婚登记,不过这样的话属于非婚生育,计生部门会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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