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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当地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 我应该根据那个死亡赔偿标志进行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9-12-25 16: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报警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在完成处理后,通常会得到相应的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你好,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有商业险的话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仍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计算,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议能来电详谈。
  •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及与当事人签订的保险单的具体保险条款来理赔的。一般来讲,保险单的具体条款是保险公司事先拟定的,也就是法律层面的“格式条款”。
    发生事故后,对保险理赔有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至法院,法院对保险条款的解释一般会遵循国家法律规定,不会倾向于格式条款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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