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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辆没有通过车门时,事故是原车主的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9-12-30 10: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辆不过户,原车主可以凭合同依法起诉对方维权。可以主张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 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按您的描述,一般情况下,车主和司机都有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伤情稳定后,鉴定伤残等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车辆转让的注意事项:
    办理二手车过户时,卖方需要出具的手续包括:车主的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如果是二手车经销商,那么则应由经销商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买方需要出具的证件包括:身份证、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等。
    买卖双方应带齐以上证件,到车管所办理手续,并签署买卖合同。
    首先,有些二手车按照规定是不予过户的,比如说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未参加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车辆、新车入户不足三月的车辆等等,因此消费者在交易前就应该将这些搞清楚。
    其次,便是二手车的保险问题。有些车主在购回二手车后,没有及时进行保险合同的变更或者没有及时续保,导致事故发生后,理赔困难,与原车主或保险公司产生纠纷。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在进行交易时,也要格外留意汽车保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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