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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旧加工厂动迁,职工合同书没期满需到新厂上下班,用人公司给职工扑偿吗?

综合法律 2019-12-27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厂在拆迁时,可以要求房屋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员工安置等补偿项目,其中房屋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均为比较大的补偿项目,目前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争取利益最大化的计算方式。可以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
  •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原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对双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用人单位应重新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处于不确定状态,劳动合同终止后继续用工的,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终止,继续用工的属于新的劳动合同关系确定,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并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宽限期。
    也即: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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