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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房子产权时,能够 写上自己亲哥哥或侄子的姓名吗?假如能,办理手续是如何?

综合法律 2019-12-27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俩协议离婚后,可以把两位共有的住房,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析产过户给一方当事人。
    需要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手续。
    因为是共有住房析产过户,所以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房屋产权的办理流程如下:
    1.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2.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3.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 产权证办理时,根据买卖合同上的约定,如果只有男方名字,那在产权证的归属人一栏应当填写男方的姓名,如果归属人同意,可以把你的名字加在共有人一栏。你所说的按揭阶段不能添加共有人的问题是不存在的,新婚姻法只是明确了婚前婚后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的划分,淡化了公证的效用,并没有限制共有人的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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