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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上的身份证号码是假名和手印。这是一个真正的签名。他自己写的。这张收据有用吗?

债权债务 2019-12-31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只要借据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双方自愿签署,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的捺手印、签名没有进行公证是不影响借据效力的。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还款,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到期可以主张还款,同时请留意民事诉讼的有效时效是两年,请尽快及时处理;
    3、建议及早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以加速对方还款的进程;
    4、请保存好借条。
  • 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债务的证据,包括欠条(借条)、双方间的协议、往来记录(交货单据、付款情况等)、催讨记录等。

  • 1、借条和欠条本身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因为借条欠条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2、诈骗犯可能利用借条诈骗,借款时虽然打了借条,看起来是合法借贷关系,实际上是根本不打算还款的,虽然是诈骗,但是,定诈骗罪还是很难的,除非借款人数众多、借款数额巨大,到期不还款跑路,才可以定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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