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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家有一个小孩子在他人家偷了一包烟被击伤,这一咋算刑事处罚,小孩子13岁

离婚 2019-12-30 1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小孩偷东西的解答:例如,
    1、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盗窃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幕后操纵者,系主犯,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违法或犯罪责任,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12岁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盗窃行为是否构成认定盗窃罪标准,如果构成,且指使人已满16周岁,则应当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对于12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是违法还是犯罪责任一概不追究,但是,其监护人应当与16周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同对受害人所受到的合理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指使盗窃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也就是属于16虚岁,那么即便构成盗窃罪,亦不会按照盗窃罪追责,但是,如果政府认为有必要可以收容教养,如果不予收容教养的,公安机关也可以予以行政罚款。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持凶器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1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7条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盗窃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否违法的批复》

  •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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