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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和银行违约赔偿金太高。有什么法律来解决它们吗?这不违法吗

银行 2019-12-29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欠款报案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认定是否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问题。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从立案标准的角度,需要结合逾期的时间3个月以上、达到的金额5000元以上、不归还,这三个标准。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主要看是其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 信用卡透支不还的三大后果:一催缴催缴是指在你在银行规定的最后还款日未将还款金额存入信用卡帐户银行会通过各种手段向你发起还款的催促催缴一般常见的有电话催缴和信笺催缴.二逾期记录如果你未能在银行给你规定的最后还款日将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存入信用卡银行会算你信用卡逾期信用卡逾期会被计入个人征信系统形成信用污点所有银行的逾期记录都是共享的所以如果你在一个银行连续有逾期的话也别指望别的银行会给你信用卡用了包括以后申请房贷车贷等都将遭到拒绝.三法律处罚信用卡逾期不还情节严重或者金额重大的将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等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信用卡诈骗行为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
  • 债权人会追究其法律责任,会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担保的财产。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将债权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的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  第1条 企业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的让步而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如果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2条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有一方向另一方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有合理的经营需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一)经法院裁决同意的;  
    (二)有全体债权人同意的协议;  
    (三)经批准的国有企业债转股。  第3条 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关联方之间的含有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原则上债权人不得确认重组损失,而应当视为捐赠,债务人应当确认捐赠收入;如果债务人是债权人的股东,债权人所作的让步应当推定为企业对股东的分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一条第
    (二)项的规定处理。  第4条 本办法所称公允价值是指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公平成交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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