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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山东德州,那里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我家里有一块宅基地,但我没有盖房子。拆迁补偿有必要吗?

拆迁补偿 2019-12-29 23: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首先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有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到期日的。
    目前国内对于住宅用途土地(注意:商住用途不算住宅用途,商住40年,住宅70年)在土地到期后只要房屋还在,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视同正常房屋进行市价补偿。
    对于商业和工业用地上的房屋到期后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用手续,且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到期对地上物进行补偿的,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
  • 现在的拆迁补偿基本上是以产证为依据进行补偿的,拆迁中,有房产证以产证面积为准,没有的以实测面积为准。
    拆迁某个小区,政策是统一的,不会因装修调整赔偿。正在营业的商业用房,有时会考虑装修因素。
    但是每个地方的拆迁办又有不一样的规定,所以建议您到拆迁办询问清楚,以免您的利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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