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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养老保险是在农村支付的,但现在是以单位支付的。它还在农村使用吗?你需要两面吗?

保险纠纷 2019-12-30 14: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缴费中断
    社保缴纳中断了有没有关系?15年是指累计缴纳的年限,中间可以有中断不需要连续,只要交满12*15=180个月,退休时候可以“坐以待币”啦!
    缴纳年限
    交满15年还要继续交吗。
    很多数学学得比较好的朋友可能会自己先算一笔账,我已经交够15年,退休就可以领钱了,那还有继续交的必要吗?继续交会不会很亏?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缴的多,领的就多。不管对哪类参保人员,多缴养老保险费都是划算的。
    要想享受养老保险,需要累计缴纳15年。而缴费基数最高为统筹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统筹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而现实中以最低档居多。

  • (1)企业单位首次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等手续。同时填报参保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参保月份)报到社保中心征缴科,经社保中心审核后,在次月10日前到企业所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带户口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及一寸照片三张,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外来人口首次参保须带当地社保部门未参保证明)  
    (3)企业失业人员办理参保,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签发的“续缴养老保险费、衔接缴费年限计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按照最高法院的意见,劳动者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办了社保手续仅仅是未足额缴费或存在欠缴,是不符合条件的;
    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实务中法院基本上都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社保机构不能补办的证据,而社保机构往往不出具这样的证明,结果你懂的......
    注意,就算是符合了上述两个条件也仅仅是获得了法院受理的资格而已,法院该判多少损失,司法解释可没做任何规定。
  • 领取标准: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139。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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