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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贷款买过一套房,可是借款已结清,再度贷款买房子算二套房吗?感谢

离婚 2020-01-07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新国五条的二套房贷款政策,  国五条”中稳定房价的新政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五项内容。  新国五条的二套房贷款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国务院2013年3月1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  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延伸阅读:新国五条关于房产税内容  
    1、“国五条”房产税改革内容  会议确定,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会议提出,支持自主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  会议确定,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国五条”房产税改革试点内容  “国五条”明确,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实际上,2012年以来,央行、国税总局、住建部等部委相关负责人均在各种场合谈过房产税改革推进问题。去年年底,多个全国性研究机构已明确表示,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被锁定,湖北、湖南、海南、广州、杭州等地均在为扩围房产税做准备。
  • 对于怎样认定二套房,银行与房管局认定二套房的标准不一样。在银行看来,之前有购房贷款没有结清在贷款购房属于二套房,之前按揭购房结清后或之前一次性付款购房,在贷款购房属于首套房。而在房管局看来,在购房前没有房子或者之前的房子已经卖掉,在购房属于首套,如果之前有房子在购房属于二套房。
    有关政策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50%、利率上浮
    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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