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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们是被转移的房子。押金已经付了,但我们不想要。另一方不想归还。除了收据没有合同。

合同纠纷 2019-12-31 16: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合同,只有送货单欠款是可以起诉的。
    1.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就可以起诉,书面合同只是证据之一,将收货单,等汇总就可以起诉,为防止抗辩,可以先通过过电话追讨,并录音,一并提交,就更容易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5.尽量多搜集些证据,比如向对方发个催款函,要求对方书面确认,这样就是一份新证据,如果不给,就起诉。

  • 1、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定金不可以退。
    2、订金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3、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不可以退还的。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 合同法中规定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是不得转租他人的,租赁合同虽然未标明是否转让,但也要经房东同意才能转让。如果承租人有转租的打算,必须提前写明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间允许承租人转让,否则转让时就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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