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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我把自己的户口迁到了男性那边,现在离婚了,能给我分开户口吗

离婚 2020-01-03 07: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与前妻的户口所在地无关的,其户口不迁走,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户口本同址分户;
      3,离婚后的继承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指明由当事人继承的遗产,都与前妻无关;
      4,拆迁的利益享受,是以当地的拆迁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一般来说,只有户口在当地,而没有房产的,也是不能分得拆迁利益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办理分户手续具体规定: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 分别立户。
      
    2、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字
    (1992)第299号的文件规定。
      
    3、 分户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 已分户的子女,仍然有继承权。
    子女分户单过,是很正常的,与是否具有继承权无关。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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