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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是受害者。 可以请求法律援助吗?另外,嫌疑人和受害者是亲属关系,法律援助中心能否得到帮助,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是否保密受害者的信息和事件,是否不通知父母,请通知受害者一方。 因为我不能让丈夫和丈夫的父母,以及我自己的父母知道,所以那个嫌疑犯是强奸罪我想问一下,我是受害者。 可以请求法律援助吗?另外,嫌疑人和受害者是亲属关系,法律援助中心能否得到帮助,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是否保密受害者的信息和事件,是否不通知父母,请通知受害者一方。 因为我不能让丈

刑事辩护 2020-01-01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直系亲属代理刑事案件,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才能会见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的手段。  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淫妇女的,都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  
    (三)“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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