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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公司财产40多万公益金,哺乳期后全额返还后,公司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综合法律 2020-01-01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侵占公司财产,属于职务侵占罪。如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案情简单、罪行轻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这种起诉属于自诉案件。
    一、问题中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情形:如果公司要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需要具备一个必要条件,案情简单、犯罪较轻、证据充足。
    二、《刑诉法》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刑诉法》对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第二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 1、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据刑法的规定,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  
    (2)拾捡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依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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