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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的票据和签字有效吗?但是没有身份证号码,这样的借据法律上有效吗

票据纠纷 2020-01-03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的本质是一份简易的借贷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其成立和生效的条件由法律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由此可见,只有签名没有指纹,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反过来说,只有指纹,没有签名,合同是否也有法律效力呢? 答案也是肯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 债务人在给债权人出具的借条上签字,或者既签字又按手印,系债务人对借条上所载明的欠债权人钱客观事实认可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债务人不能证明在订立借条(借款合同)过程之中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借条或欠条合法有效。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依约偿还借款。对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需要看双方在借款合同之中,是否约定了支付利息,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支付利息。
    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于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当事人约定年利率为百分之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36的,超出部分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法律只是规定诉讼时效是3年,而并非借条的有效期是3年。一般而言,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从还款期满之日起(对于欠条从出具或从欠条上载明的还款期满日起),3年内及时主张权利,最好向法院。
    计算这样可以获得司法保护。超过3年的,债务人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如果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在3年内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就可能得不到法院的保护。但并非借条本身无效。
    借条要做到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做到内容完备,形式合规。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
    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不要写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或者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
    4、还款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约定。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和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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