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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5月30日晚上我在我的停车位,因为我摔倒了大约20到30厘米,撞到了停在车后的一辆车。当时,我以为我没有撞到车,也没有下去看。后来,我昨天收到了交警处理原因的调查。责任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0-01-02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交通事故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你有责任才需要赔偿,没有责任不需要赔偿。
    2、你有责任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2)营养费。
    (3)误工费、护理费。
    (4)交通食宿费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查封肇事者的车辆,主张侵权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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