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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我还在一个员工食堂里上下班,沒有签订合同,个人老总承揽!我也走的那时候要以家中小孩做手术休假一礼拜回来的,后边家中的事短暂性時间搞不懂,我也叫老总另请人,人请来到不帮我结薪水,我该怎么做

刑事辩护 2020-01-06 16: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请假期间,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应该找哪些部门申诉维权?如果用人单位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温馨提示:   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就需要需要证明你跟老板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您 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您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 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理的理由无故辞退员工,同时还不能依法将劳动者工资结清发放给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乃至到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救济。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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