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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民合作社的法人已被判刑,现已入狱。代理人也应该被判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20-01-02 04: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刑事案件优先。民事赔偿部分,可以由原被告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但是先处理刑事案件是合法流程,刑事未能审判就先处理民事反而违反流程。
  • 一般情况下,案件审理宣判刑期后,由所在省司法厅监狱管理部门将犯人统一调配安排到服刑监狱或改造场所;如果剩余刑期较短,就在原看所守继续服刑。  参考:  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监狱局是“监狱管理局”的简称。  监狱局是管监狱的行政执法机关,在我国共设有两级:国家级和省级。  
    1、国家级:国家在司法部设立部属的监狱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监狱工作,并直接监管燕城监狱。  
    2、省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省级监狱管理局,一般由省级政府的司法厅(局)实行部门管理,负责管各省的监狱工作。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设立有监狱管理局。  一般地,各级监狱管理局的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狱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监狱工作的全国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狱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依法管理所属监狱,领导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管理监狱处(科),指导下属监狱工作。  
    (三)监督管理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指导突发事件处置,维护监狱安全稳定。  
    (四)制订罪犯教育改造规划,研究指导罪犯教育改造、心理矫治工作,协助开展社会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五)负责罪犯生活卫生、疾病防控、警用装备、狱政设施和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编制实施全国和地方各级监狱布局调整方案和发展规划,推进监狱改扩建、退出高危行业、资产处置和民警生活基地建设。  
    (七)指导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承担罪犯劳动职业技术培训、劳动保护等职责。  
    (八)指导监狱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九)负责所属监狱及监狱企业的财务、审计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十)负责监狱思想政治工作、民警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警务督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监狱工人队伍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监狱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监狱司法人权研究。  
    (十二)指导监狱学会工作。  
    (十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司法部,省级党委、省级政府和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等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 法定代表人最高刑事责任就无期徒刑。  法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依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认定法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只有当法人的犯罪事实与刑事法律的规定相符合,追究法人的刑事责任才有可能。
    法人刑事责任能否实现,这也是是否承认法人可以作为刑事责任的主体的关键所在。那么对犯罪法人能否适用刑罚呢,也就是法人刑事责任的实现是否可能?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法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法人的业务活动范围虽然由其章程所明确规定,而法人为了其自身的利益完全可能去从事与其章程规定相违背的活动,甚至去进行犯罪活动。  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当其实施了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法律后果;同样,法人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其实施了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应当承担刑事法律后果,这就是说法人刑事责任的实现是可能的。
    在这里,法律根据要求法人的犯罪行为必须符合刑法中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也就是用刑事法律来衡量法人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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