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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c1在外地驾驶没有牌照的摩托车违法了,你能回老家处理违法吗?

交通事故 2020-01-03 2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照驾驶发生事故保险是否陪,  无证驾驶出了交通事故保险赔吗,保险公司应当予以理赔。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此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使得受害人能够得到充分的救济。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此规定拒绝理赔,该理由不能成立。因为,当发生法律适用冲突时,按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后法优于前法、高层次法优于底层次法的规则处理。从后法优于前法来看,2007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时间晚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故应当优先适用;从高层次法优于底层次法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位阶高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故应当优先适用。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哪些情况算是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
    (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 驾驶无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具体处罚以及赔偿情况如下: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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