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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我和儿媳妇离婚时,房子统治着我。这栋房子是花钱买的。如果我再婚,它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0-01-03 0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婚前一方所有房产证,婚后未变更为夫妻共有的,离婚时仍为一方财产。
    2,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父母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对自己子女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双方父母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时按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3,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离婚时,对方可以偿还贷款及升值部分要求对方补偿。
    4,婚后购买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分割,或者通过法院进行分割。
  • 复婚又离婚需要证件和手续,和一般离婚一样,就是以往离婚证或判决书和结婚证都要带上。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照。
    复婚又离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和结婚证。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④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⑤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书,正式宣告结束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和结婚证。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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