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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印是假的。签名不一致的借据有效吗?

债权债务 2020-01-10 23: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客户打欠条只写了欠款金额,没签名、没有盖章,这个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一、欠条的格式及注意事项
      
    1、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没有盖章就没有法律效力。
      
    2、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二、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欠条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欠款人未在欠条上签字确认;
    第二,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欠款事实;
    第三,债务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欠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
    所以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欠条为打印稿,在欠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 欠条,关键是签名落款,按不按手印无所谓,还有就是欠款的事由很重要,如果有欠款事由证据,欠条有不有都无所谓。请问欠的是什么款?是工资?是货款?是工程款?是赔偿款?欠款一般不需要欠条就可以起诉。
    借款就必须要有借条才能起诉。不管欠条借条,手印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签名才是不可缺少的,没有签名,按一百个年印也无效,签名落款了,不按年印就具有法律效力。欠款要起诉,欠款事由是主要证据,欠条只能作为辅助证据,是可有可无的证据。

  • 1、借条和欠条本身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因为借条欠条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2、诈骗犯可能利用借条诈骗,借款时虽然打了借条,看起来是合法借贷关系,实际上是根本不打算还款的,虽然是诈骗,但是,定诈骗罪还是很难的,除非借款人数众多、借款数额巨大,到期不还款跑路,才可以定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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