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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肇事逃逸沒有致死经济损失4000--5000元的状况下驾驶员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1-04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
    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 所谓财产损害,是指因产品缺陷致使侵害人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具体包括财产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此外,财产损失还包括除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的灭失、损毁、功能丧失、使用价值降低等。
    按照产品质量法第44条之规定,侵害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一般来说,赔偿财产损失应当包括财产的实际损失(直接损失),如修理、重作、更换被损坏财产的合理费用,其实质就是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此外财产损失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即因产品缺陷,致使受害人遭受直接财产损失之外的其他经济方面的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侵害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
    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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