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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请注意,我在2009年没有开业,也没有注销税务登记证,但我没有在上面登记。我现在还能拿到证书吗?

离婚 2020-01-05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税务登记注销办理流程
    1、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一般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
    3、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
    5、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 .
    6.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7、税务人员的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证件后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纳税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行业专用发票申请表;


    4、行业专用发票登记卡;


    5、发票领购簿(3~5项有营业税项目的领购);


    6、纳税人到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购领申报工具(即税务卡、录入器,地点:鞍山西道220号),并于取证时进行初始化。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证件下发30日内到涉税窗口持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变更资料;


    6、涉及增减税种和税目的取证时携带申报工具进行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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