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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向工商局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工商登记的。归档间隔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吗

股权转让 2020-01-06 06: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商局只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其他股东不予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上市公司以、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区域性股权中心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亦均只登记发起人姓名,其他出资信息由企业自行公示。
  • 原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公司负有的债务而引起的纠纷。问题是原股东隐瞒公司债务,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问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成立后,原股东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付还义务。
    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公司债务,使受让方新股东的利益受损,原股东应当对受让股东承担合同的遐疵担保责任。
  • 股权登记,通过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四种形式表现出来。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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