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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问一下农村土地转让合同怎么写好

合同纠纷 2020-01-08 07: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的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
    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三是不构成违约和诈骗。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各自返还财产即可。
  • 土地转让需要的材料:
    一、转让方须报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让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须报材料
    1、项目批复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
    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
    三、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
    1、土地转让申请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四、如改变土地用途,由受让方重新评估,补交差额部分的出让金,契税并办理相关手续
  •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 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 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 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 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 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 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 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是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合同义务转让包括义务的全部转移和部分转移。《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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