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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快车道上正常行驶,一个女人骑着自行车穿过马路。我杀了他!现在责任由交警来分担。

损害赔偿 2020-01-06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非机动车方负主责的交通事故
    1、违反信号灯、闯单行道,与享有通行权一方发生事故的;
    2、违反让行规定,与优先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3、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与本车道顺向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4、违反各行其道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5、违反借道通行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6、同向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的;
    7、从居(村)民小区、弄堂、企事业单位以及从道路以外的便道、通道驶入道路时未遵守让行规定诱发事故的;;
    8、进入高速公路、全封闭道路诱发事故的;
    9、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与行人发生事故的;
    10、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诱发事故的;
    11、转弯未伸手示意或未顾及后车安全诱发事故的;
    12、后车超越前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横距诱发事故的;
    13、因酒醉原因诱发事故的。
    二、机动车方负主责的交通事故
    1、违反信号灯、闯单行道,与享有通行权一方发生事故的;
    2、违反让行规定,与优先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3、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与本车道顺向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4、违反各行其道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5、违反借道通行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6、同向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的;
    7、从居(村)民小区、弄堂、企事业单位以及从道路以外的便道、通道驶入道路时未遵守让行规定诱发事故的;
    8、醉酒、吸食毒品、疲劳或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致车辆失控诱发事故的;
    9、溜车或未确认车后安全倒车诱发事故的;
    10、明知发生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的。
  • 车祸把人撞死要赔偿多少钱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一)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三)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精神损失费
    一般5-10万,没有一定的标准,各地区不一样,经济发达的会高一点。
    (五)其他费用
    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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