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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结婚,生了两个孩子。 我又在外面养了第三者。 第三者不知道结婚了就一起怀孕了,但是第三者不到18岁。 第三者现在想不离开自己,怎么赔偿第三者才好呢

离婚 2020-01-11 14: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抚养费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女方未满20不能结婚,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但怀孕了你可以照顾她,你们也可以先摆喜酒,虽然不能领结婚证但是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等到法定结婚年龄再领结婚证结婚。可以上户口,但需要缴纳一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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