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同居关系也是小孩子,也办了婚宴,孕期就挨揍很数次,小孩子出世也挨揍很数次,有一次他跟他娘争吵我拉架我给挨打,如今一争吵不用说先对与错,上去就动手能力,以前也报完警,警员来啦也没怎么说话,现在我假如维护自身同居关系也是小孩子,也办了婚宴,孕期就挨揍很数次,小孩子出世也挨揍很数次,有一次他跟他娘争吵我拉架我给挨打,如今一争吵不用说先对与错,上去就动手能力,以前也报完警,警员来啦也没怎么说话,现在我假如维护

离婚 2020-01-07 09: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男方不得在女方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者妊娠终止后6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若是确有必要受理的、经立案庭审查的,不在此限。离婚案件,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
    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1个月内通知安排开庭,如果调解成功、签收民事调解书后、婚姻关系解除。若是不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法定的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此时,女方可以15日内上诉或者6个月后第二次诉讼离婚。
  • 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一般情况下确实只适用于合法的双方当事人,但是,《婚姻法》关系到千家万户,立法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妇女权益。《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是为了照顾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特殊情况,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而设立的。
    不能仅仅因为没有进行登记,就忽视这一重要的立法本意。  在怀孕这个特殊期间,一方面胎儿或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正需要父母的合力抚育;另一方面妇女也需要身心的健康,不说是男方全心全意的照顾,至少是不能有额外的不良干扰。
    如果此时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对妇女的精神刺激过重,既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保护胎儿或婴儿,其造成的不良后果不亚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时怀孕的女方,当初设置这一条时就已经是充分考虑了,女方是否会存在过错,存在怎样的过错,换句话说,只要将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利益和妇女以及胎儿或婴儿的健康相比较,就能够得出应该侧重保护哪一方。
  • 对于其丈夫曾经殴打过2次是否报警,如果报警,警方有记录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你所说的上述事实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判离。
    2、胎儿已经七个多月了,在没有其丈夫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医院是不会给做引产手术的。除非找小诊所,在瞒着其丈夫的情况下,还得看医院能不能给做。
    3、在没离婚之前夫妻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嘉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