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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付了5000元定金买了一辆车,然后我做了抵押贷款。贷款没有成功,所以我不想在这家平行进口汽车商店里买车。合同还明确指出,贷款没有全额无息归还存款。然而,销售人员现在强迫我从另一家银行贷款。我不想要求他退款。糟糕的销售态度表明,如果我不能退款,公司就不会退款。我想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你好,我付了5000元定金买了一辆车,然后我做了抵押贷款。贷款没有成功,所以我不想在这家平行进口汽车商店里买车。合同还明确指出,贷款没有全额无息归还存款。然而,销售人员现在强迫我从另一家银行贷款。我不

银行 2020-01-07 22: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购车前一定要签署《购车合同》,约定是全新车,保证无修理、无事故、没有使用过,原装非改装。购买二手车更要签合同,约定无(重大)事故、无水淹、行驶里程等。
    2、购车一定要到正规4S店(或者旧机动车销售公司)购买,不要通过各种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等中介购买、更不要从个人手里购买。因为4S店有固定资产、开一家4S店投资巨大,不会因为一场官司而逃跑,有赔偿能力便于执行。
    3、付款时最好直接通过银行卡等转账到4S店公司账户、不要支付到个人账户。开发票,要核对开票公司和签合同公司是否一致。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齐全合法一致。
    4、在发现所购车辆存在依旧重新、改装、修理过的情况下,及时固定、保存证据,及时向销售者主张权利,并且录音录像。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监部门、工商部门投诉。并尽快聘请律师介入,完善相关证据,并于索赔起诉。
  •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没签定买卖合同,定金也就无从谈起。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也就不具备担保性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 买卖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买卖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的情形,已经签订买卖合同的,就必须承担可预期的风险,除非合同条款有“补差价”的约定,否则不能以市场变价、显失公平为由私自变更、撤销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争执不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争端。
  • 不交按揭半年后,银行会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查封房产。之后约一年会拍卖。要经法院查证、判决、评估,才到拍卖。“按揭”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
    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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