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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没有驾照就把车借给了别人,撞上了别人的车。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交警抓住了我。

交通事故 2020-01-11 2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交警来判断是谁的责任。其次还有就是200元以下的车祸请主动把车辆靠边停放,如果不这样做的话,那么交警来的的时候完全可以不分责任先各自扣分罚款,因为道法规定“200元以下的车辆事故发生时,车辆必须靠边停放不得占用主道,否则就是违规”。
    因此如果双方受损不严重,双方协商后由撞车方直接赔付对方就行了。如果超出这个金额,就只有等交警来判定(动车前用手机把像照了保存起来)是谁的主责。然后带上自己车辆的保险(交强险,三者险)报自己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等定损员到达现场定损后,各自开走修车,修车费用没有超出三者险,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如果超出,多余部分自己给。
    最后到保险公司报账和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就完事了。补充点就是,如果自己无法断定车辆的受损情况,那么就在原地等待交警的到来。
  • 没有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首先要划分事故是谁的责任,一般交通事故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完全责任,无责任.
      事故赔偿根据责任来划分,比如:两方共损失一万元,同等责任就是一个五千,无责就一分不承担,全责就全部承担.主责是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责任,如果占百分之六十的责任,就要承担六千,70%就是八千.同样,次责占20%就要承担二千.
      其次,有没有驾驶证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并不是主要原因,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根据是谁不按规定驾驶引发的事故,没有驾证的人驾车如果是正常的行驶的情况下,去撞他,也是的全部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也就是保了十万的险,的责任造成二十万的损失,保险公司出十万,自己出十万.无过错,就由对方赔给.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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