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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强制执行的,需要公证吗如果需要都需要那些东西

债权债务 2020-01-08 09: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

  • 1、借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属于民事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民事行为需要公证人。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自愿签订的,就有效。
    2、如果说是被胁迫的、欺骗所写借条,可以申请法院确认无效。
    3、债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款到期之后,一般需要再经过两年时间,如果对方不主张债权,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再支持。如果被证明期间有要求还款的话,以最后追问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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