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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偷了我的身份证,冒充我进行了小额贷款。 现在我们离婚了,要求我每天还债。 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20 1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在签订协议内容时,把贷款用途,真正的贷款人写清楚,特别注明,还款义务人是对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与你无关。如果能够提供反担保的话,可以在本协议中直接约定担保条款,也可以另外签订担保协议。
    以及要注意借款合同上的印章要用公司的,因为如果是公司的话,以后有事的话应当是借款人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委托出租以分享租金或共同委托出售以分享房款,或是由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租金补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在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的同时,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明确双方实际居住使用方式。
    该种处理方式既对争议房屋做出分割处理,避免了婚姻身份关系解除后判决继续共同共有缺乏基础的问题,同时又对离婚后如何公平合理的使用房屋作了安排,保证了双方居住权利的实现。
  • 小额贷款的申请流程如下:
    1. 由借款者向开办小额贷款的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在申请时,借款者要携带身份证、住址证明、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等相关资料,如果是商户还需要携带营业执照;
    2. 银行收到贷款者的申请后,对贷款者进行审核;
    3. 通过银行的审核、审批通过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者成功拿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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