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农村不同意第三次离婚的人可以判断离婚吗?

离婚 2020-01-08 09: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不需要强制执行,只有离婚后的财产或补偿,若支付方抵赖,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在强制执行范围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可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如有证据,过错方应向无过错方承担离婚的损害赔偿,且在财产分割上少分。 起诉离婚要在被告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要有证明)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怎样才算是公平应当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法院判决。
    子女并不能直接获得财产,但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数额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因为一方有外遇而导致离婚的,在构成同居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 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如果是第一次起诉,那么法院会以调解为基本原则,除非你能列举出感情确以破裂的证据,即使是单方面破裂也可以,比如对方有婚外情,或者在生活中对你(也可以是你的直系亲属)造成了巨大的、无法弥补的伤害,或者你们已经分居两年以上(有证据证明分房睡也可以成立)等等,那么法院一般会支持离婚。但如果没有以上情节,那法院是不会判的,怎么办呢。
    好办,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这一次,法院会重点做被告的工作,让他(她)能离就离,如果做不通,那么再次驳回。最后,再过六个月,再次起诉,那么这一次法院就不再调解,直接判决离婚。
    但以上过程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你们之间没有关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的巨大争议,注意,是巨大争议,有小争议,你们可以直接在庭上就说清楚就可以了。如果有巨大争议怎么办呢。
    这就关乎过错方和非过错方了,还要关系到你们的经济,动产、不动产、现金流、存款、债权债务等都要纳入进去,如果存在明显过错方,那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经济情况,结合非过错方提出的要求来分割财产和债务,如果没有过错方,那法院会根据你们各自收入来源的稳定性、长久性和多少等问题来进行财产分割。
    这是个很复杂很漫长的过程,所以才会出现有些人打离婚官司打了几年都离不成,但有些人一上法庭就离成了,说穿了,就是看一方舍不舍得拿钱,舍不舍得放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云浮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