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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能在其他地方处理离婚吗?需要什么材料,费用是多少?

离婚 2020-01-13 23: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 协议离婚的,必须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
    (1)协议离婚的话,需要你们两人达成关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协议,然后带着协议、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亲自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由于你们户籍都不在当地,无法在当地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想要在当地起诉的话,需要有被告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明可以到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具。拿着居住证明、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到管辖法院起诉即可。

  • 1、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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