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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市用企业营业执照买养老保险及医保一年要用大约要是多少

保险纠纷 2020-01-13 1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 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步骤/方法
    1、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2、携带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进行注册登记。
    3、等相关部门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核,审核条件通过,就为自己成功购买个人养老保险。
  •  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跨省转入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这些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   ①参保人员在我市办理参保时,非本市户籍且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   ②参保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户籍为我市转回我市参保的;   ③参保人员系经各区市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④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且我市为该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⑤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本市户籍,且参保人员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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