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即是伤残人也是低保户,54岁病逝后相关丧葬费等工资待遇常有哪些。(天津)

综合法律 2020-01-15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 有下列情况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1)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一年内购买价值超过低保标准5倍以上非生活必需品或家庭月通信费用总额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  
    (3)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4)家中拥有并使用小汽车和其它非经营性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的或有高价值收藏、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  
    (5)拒绝配合家庭收入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提供虚假证明的;  
    (6)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以上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  
    (7)其它经地方人民政府或省级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 只有丧葬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