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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机动车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交警判我负次要责任,伤者骑电动车无头盔,无驾照,无牌。医药费花了近万元,请问保险公司应该赔付多少?

保险纠纷 2018-08-25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该险种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一般主次责任是三七开,即主要责任承担70%,次要责任承担30%。
    但前提是交强险赔偿部分先赔,交强险不足赔偿的,再根据事故责任承担。

  • 驾照新规记分周期无记分可不可以免审验,主要知识,  
    一、驾照新规记分周期无记分可不可以免审验  为期年的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驾驶证未记分,该驾驶人将免予当年审验。在处理乱停放等交通违法时,该项违法行为记0分,也算作驾驶证未记分。  2013年起,持A、B照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免予当年审验。;
    二、驾照不审验开车上路会有怎样的处罚  
    1、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元旦起施行,驾照不审验开车上路最高罚500元。  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驾驶证转到异地或有效期满换证时,应接受审验。  
    2、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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