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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贷平台货款4万服务要2万2千多并且加在本金里面算利息合法吗?

债权债务 2020-01-23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会有一个免息期,在还款日之前还款的话是不会产生利息的,但是如果逾期的话就会有滞纳金了。
      以一张10000额度的信用卡为例,该卡账单日为每月10号,最后还款日为每月的30号。持卡人在11月1日刷卡消费10000人民币,11月10日出账单,最低还款金额为消费总额的10%——1000元:该持卡人如果在11月30号前存入10000元进行全额还款,是没有任何利息和滞纳金的产生;
      如果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即在10号以后,30号以前只往信用卡里存入1000元,就会产生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等到12月10日再出账单的时候,会产生总额为200人民币的利息,其计算方法为:10000(上月消费)乘以40(记账日至当前账单日的天数)乘以
    0.0005(利息)=200元。
  • 逾期罚息=逾期本金*日罚息利率*逾期天数(实际计算方法参照贷款合同中对罚息的具体规定)  为了解释清楚逾期不还货款如何收取利息,我举个例子,假设贷款人小王的车贷发生了贷款逾期的现象,逾期本金为5000元,合同上贷款利率为年利率8%,日利率约为
    0.02%,罚息率上浮50%,逾期天数为30天,那么,那么他所要支付的罚息金额则为:  罚息=5000*
    0.02%*
    1.5*30=45元  以上,只是我们列举的一种非常简单的情况,实际过程中,因为逾期罚息的规定不同,在真实的案例中,计算可能会更加复杂,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  在贷款利率一定的条件下,罚息金额的多少,与逾期本金和逾期天数是呈正比的关系,如果你逾期的本金越多,逾期天数越长,那么显而易见,你的逾期罚息也会越积越多,就像滚雪球一样,初看很小,但最后却大得你无法承受。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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