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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友我用的身分证办了个分期还款的手机上,我害怕他不还贷,签署哪些合同书能够他会老老实实还贷?

离婚 2020-01-09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手机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据此,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付款,如果无力支付的到期金额达到手机总价款的1/5,卖方就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支付手机使用费,当然,卖方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支付尚欠的全部价款。
    3、无力支付购买手机价款的,双方之间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对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法律程序解决,而不能通过刑事法律程序解决民事纠纷,通缉抓人是刑事措施,不能用来解决民事纠纷。
    如果是银行的话 你的限度信誉会受到影响。假如说有,能力还的话还是尽量,把钱还了。毕竟。不要走到法律程序,那一方面。到那时候,比较麻烦了。如果是私人公司有可能讨债的找上门
  •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是指停止合同的履行,出卖人收回买卖标的物,并将买受人原支付价款扣除一定的费用后返还买受人,从而使双方的财产恢复到合同未订立时的状况。解除合同不影响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同时从公平原则出发,买受人应承担在合同解除之前因使用标的物而需支付的费用。
      如买卖双方订立分期付款购房合同,房屋总价金为40万元,首付10万元,其余30万元分3年付清,每季度付款。在合同履行1年半后,买受人到期未付款总和达到10万元,超过总价金的五分之一。
    此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在3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包括到期未付款10万元和未到期的应付款15万元,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房屋同时按同期市场价格收取在合同解除前买受人使用房屋的租金作为房屋使用费。
    此外,因合同的解除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如房屋价格下调,给出卖人造成价差损失,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 1、分期付款,一般情况下,是由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放款,借款人分期还款。
    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如果只是因为暂时还不上款或签订合同时,不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都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2、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构成贷款诈骗罪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使用假的证明文件;数额要较大(超过二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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